“真怕苏小姐在看到这字的第一眼,就直接弃掉,不看了,没了赏钱可拿。”
“要不要帮一下?”
女婢念叨着,拿起桌子上另外几份之前写好的诗句,顺手将李怀安的诗句放在了最上面,准备一起送去苏若秋的闺房。
此时的李怀安和崔玉两人已经在落花阁找到了一个绝佳的位置,开始喝起酒来,欣赏着万花楼为今晚花魁出阁前准备的节目。
李怀安并不知道,在两人离开后,那接引他们写诗的女婢会夸他写的诗,还吐槽了他那一手的毛笔字。
就算知道。
李怀安也没办法。
对他来说。
写诗的时候,没提笔忘字,找人问字怎么写,就已经是很不错的表现了。
在现代社会里生活的人,大多数都是手机不离手的族群,很少有人会动手写字,都是选择通过手机进行打字。
甚至都不会在意手机输入法出现的错别字。
还有多少人能够做到不提笔忘字,拿起笔来就能够在纸上顺畅的书写文字。
恐怕已经是属于凤毛麟角的存在了。
还指望他能写好毛笔字。
要不是在学校上学的时候,有涉猎过毛笔字,又因为得到【诸天】系统,能够跨传送大唐世界。
李怀安在谋划获得大唐世界合法户籍的那段时间里,曾有目的性的练习过写毛笔字,让自己习惯写唐朝时期的文字。
估计写这首诗的时候,毛笔字会更丑。
甚至会有不合时宜的简体字。
“李兄,你刚才写的诗,我想了一下,那首诗好像不全,是不是还有下半部分?”
崔玉喝净怀中美人喂的酒,心里仍然想着李怀安刚刚写的那首诗,越想越觉得那首诗不全,好像只有一半。
越是想,心中越确定。
李怀安看着厅中跳舞的美人,点头道:“对,确实是只有一半。”
听到那首诗是真的只有一半。
崔玉立马来了精神,推开怀里的美人,拿着一壶酒凑到李怀安的跟前,悄咪咪的问道:“李兄可有那首诗的后半首,心中可否想好了。”
李怀安见崔玉一脸期待,点头道:“有啊,早就想好了。”
崔玉连忙给李怀安的杯子里填满酒,恳求道:“快快快,李兄,快说与我听,我已经等的食不甘味了,看到一首如此好的诗,却没有看到全部,实在是让人内心煎熬。”
神态近乎痴狂。
“好吧。”
“那就说与伱听。”
“崔某恭听。”
李怀安看到崔玉恭敬的动作,真就是一副非要知道不可的样子。
索性,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于是就将抄的这首纳兰性德的《木兰花》全都说了出来。
“人生若只如初见,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好诗。”
崔玉听到完全体的诗,忍不住惊叹,拿着酒壶猛灌起来。
喝完壶中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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