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十二章 南山牧场初露锋芒_回到唐朝当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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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闺秀,堪称才子佳人偶遇的圣地。自然吸引了许多少年郎过去游玩,而且长安城的贵人,大大小小都在曲江池一带有自己的私人地方,书院有些学生回家参加聚会,有些学生则是找以往的好友攀谈,地址选在了曲江池。

  都去了,连最不喜欢看诗会的大老粗程处默都去了,本打算把他带去南山牧场,看是否通过他老子程咬金在军队方面的影响力,推荐一种耐力极好的马卖给军队,可惜,那小子支支吾吾,说裴翠也要去看国子监的诗会,只能为了女人插兄弟两刀不陪同陈华去南山牧场,并且插了刀就算了,他还着脸皮厚想从陈华身上讨要两句春眠不觉晓之类的诗出来装底气儿,好让那个至今隐约有成为程处默老婆的裴翠对他刮目相看,省的整天叫他大猿猴,程处默也是有自尊心啊,自己明明是身强力壮少年郎,怎么能有个那么不好听的绰号。

  当然,诗是不会给程处默的。就算他要,陈华也只能写出,衩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这种带点儿色|情小调调的诗,让程处默被裴翠暴打一顿。裴翠和程处默一样,出生军人家庭,可想而知,收拾程处默的手段,肯定是花样百出。就等着程处默以后妻管严的生活吧,笑看那家伙成为第二个李靖。

  在程处默的屁股蛋子上狠狠踹了一脚,也不顾他眼泪婆娑,只差没抱着大腿儿求诗,陈华就一个人去南山牧场吧。大家都去参加喜气洋洋的诗会,就他一个人跑去牧场那种枯燥无趣的地方对着一群畜生研究。被别人知道,肯定要看他笑话。

  几乎是和书院参加国子监诗会的学子一起离开玉山,一个朝着南,一大批人朝北。人都是喜欢往热闹的地方赶好在陈华耐得住寂寞,诗会什么的,他并不怎么爱参加。反倒是干一些其他人看似无趣的事,陈华的精神很好。

  玉山脚下的庄稼长势太好了,看了就让人开心,庄户上农户也在三五成群的劳作,一日之计在于晨,在去南山牧场的路上,看得最多的,是受益灌溉水渠疏通种上水稻的良田,一眼望去绿油油的,就像一幅才上了绿颜色的油画。心情舒畅起来,不知不觉哼起几小调儿。

  到了南山牧场,董广早早就守在牧场大门外,还有几个他带着搞实验的书院学生,对于陈华这个东家,打了几次交道,看见了他是认真在管理牧场,董广对他这个现在的东家还算满意,简单的欢迎之后,就带着陈华去看南山牧场今年春天下的第一批马驹。

  自然是神神秘秘地将陈华请上牧场专用马车,去到几公里外,隐蔽设在南山脚下的圈起来的牧场。

  刚到了牧场,负责守牧场旁的兽医就急急忙忙跑过来。正好看见牧场的新东家也在,两兽医中的一人立刻高兴地道:“好极了,真是好极了,这批马驹生下来就是吃草根儿的怪物,才刚刚睁眼,就疯狂的刨着土地的草根,连马奶都不怎么喝,放草原上,那就是天大的祸害啊,老董,我们终于培养出来了,五年的心血,终于不负所托啊。”

  兽医激动地说着,就像是完成了一件浩瀚的工程,陈华很有幸成为他们的见证者,也跟着南山牧场的人开心。老李把这烂摊子丢给他,本来是打算死马当死马医,他没想到啊,南山牧场内还有这么一手光芒,能刺亮他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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