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二十一章 稳定军心_大明天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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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还完就行了。当然如果你立功受赏了,想一次性还完也可以,反正有利率在那里,算一下就知道要出多少钱了。

  现在近卫军军官的薪水并不高,象局长的话,和平时期是一个月十五元,但如果是战时,各种津贴加起来可以达到三十元,如果立个功劳,说不定就是几百元到手,所以虽然房子确实有些小贵,但真要是住,还是住得起的。

  有了结婚对象的军官们,回到军官新村后,就只需要给家里人写信报告喜讯了。因为这次是皇帝赐婚,父母之命都不用要了,媒妁之言是宫里的奉圣夫人,这样的排场,家里人喜欢都来不及,自然不会有人来触皇帝的霉头反对。

  宫里的老嬷嬷可算是大发了一笔利是,相亲时双方都会给喜钱,后面的婚事准备又收了男方的喜钱,每天忙得脚不沾地,帮着布置婚房,传授礼仪。

  六月初一,大吉,利嫁娶。皇帝赐婚的两百三十二名军官和宫女在这一天同时举行婚礼。朱由校本来想办个集体婚礼的,但是在客氏和皇后她们的反对下才作罢。

  这样的大事,在国朝也算是头一遭。周报专门为这次的婚礼出了一个专刊,详细地记述了整个过程。特别指出,每一对新人在婚前都是见过一面的,当然是在老嬷嬷的陪同下。结婚时每一对新人都得到了皇帝送的贺礼:一对同心结。而且新人们都在拜天地时加了一个拜皇帝的程序,对着皇宫的方向拜了三拜。

  而最劲爆的新闻则是,每个结婚的军官都自愿签订了一个婚前协议:新婚五年内,除非无子嗣,不得纳妾。五年后如果纳妾,不得超过两人。婚后所生女子,不可以出现抛弃,溺毙等行为。

  这个协议确实比较奇怪,在大明朝对于男人的限制是极少的,纳妾买婢都是很寻常的事。现在竟然会出现这样对男方不利的协议,当然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大家都觉得,所谓的自愿显然是不可能的,这种干涉人家私事的作法很不好。

  但是在下一期的周报中,专门就此事做了说明。军官签署协议确实是自愿的,在最早的时候,宫中就已经说明了必须签署这样的协议才能进行后续的征婚过程,并不是在后面强迫的。而且皇帝陛下现在都只有一后二妃,所以军官们都觉得签署这样的协议很正常。甚至有人还主动提出不纳妾。

  而在编者按中,特意对有些地方,有些人在生了女孩子后,就将其抛弃,转卖,甚至直接杀死的情形进行了严厉谴责,认为这是禽兽不如的作法。

  这件事是朱由校早就想要做的,大明的人口增长是他最喜欢的一件事,他不认为现在有搞计划生育的必要,而应该是人口越多越好。这世界还有大量的地方渺无人烟,等待着大明人去开垦,而大量杀害女婴的现象制约了人口的增长,而且还极不人道,必须要用律法来限制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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